关于开展2026年度宁夏上规模民营企业
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商联,自治区级有关商协会,相关企业:
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作为自治区工商联的重点工作,已连续开展了4年。今年,自治区工商联将开展第5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调查结果作为发布“2026宁夏民营企业100强”“2026宁夏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的主要依据。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我区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分析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查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自治区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查对象是2025年度营收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查范围内)。营收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二)如企业被列入诚信、环保或相关部门黑名单,原则上不参加调查,如有特殊情况请说明。
三、调查组织和实施
(一)调查通知在自治区工商联官网、官微发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自治区工商联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官微中查看。
(二)请各市、县相关单位组织区域内或行业内民营企业上网填报(网络填报系统:http://sgm.acfic.org.cn)、打印调查表,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
(三)网络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6月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电话:0951—6073977)。
(四)企业在报送调查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相关纸质材料务必于2026年6月1日前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文艺巷5号楼(李苏,15008680708)或者直接送至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0号自治区政协大楼403室;范彬,0951—6073977,13014268000)。
四、相关要求
(一)调查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二)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查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视为无效。
(三)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查排序。
五、调查成果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干工作要求,以2025年度企业营收总额为依据进行排序,形成“2026宁夏民营企业100强”和“2026宁夏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榜单,适时发布。
六、有关事项
(一)此调查及相关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