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主要栏目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选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民营企业现代治理专家服务团的公告

2026-04-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加快适用全国工商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工商联执委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制度指引(试行)》,进一步提升我区民营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商联拟组建民营企业现代治理专家服务团(以下简称专家服务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专家服务团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任名额

 专家服务团拟聘成员30 名,坚持专业覆盖全面、行业代表性强、服务实效突出原则,重点吸纳热心服务民营经济、专业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法律服务人才,以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国有企业高管、民营企业领军人才。


02
  选任方式

 采取自治区工商联定向邀请、公开遴选和有关单位(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03
  选任范围

 重点面向以下领域遴选:

(一)专家学者。主要为自治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中,从事企业治理现代化研究与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服务人员。主要为自治区律协、注册会计师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内部审计协会、职业经理人协会等相关行业机构从业人员。

(三)国有企业人员。主要为我区大型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党建、战略管理、企业运营、财务管理、民主管理、内部审计、风险防范等领域的高级专业人员。

(四)民营企业人员。主要为全国工商联执委企业、自治区工商联执委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 500 强等重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长期从事公司治理工作的高级专业人员。

04
  选任条件

专家服务团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从事自身所在行业工作满五年;

(四)在企业治理方面有较强研究能力、实践积累和工作经验,具有行业内公认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

(五)有时间和精力参加专家服务团的工作; 

(六)近三年未受过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

(八)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05
  选任程序

 专家服务团成员选任按照发布公告→单位推荐/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公示→确定人选等程序组织实施。


06
  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7:00(以电子邮件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物流记录为准)。

(二)报送材料

 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需完整包含以下内容:

 1.《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营企业现代治理专家服务团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Word版与签字盖章PDF版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代表性研究成果、获奖证书、从业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报送方式

 邮寄:纸质材料须于截止日前寄送至指定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官网查询的物流签收时间为准; 

 电子邮件: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专家服务团申报 + 姓名 + 单位”。 

(四)联系方式

 收件人:丁媛 

 联系电话:0951-6129709 

 电子邮箱:nxgslfphfl@163.com (宁夏工商联扶贫和法律首字母)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 50 号自治区工商联 406 室 

 上述材料中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寄送至自治区工商联。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政特快专递官网查询的物流信息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07
  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专家服务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3.本次公开选任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工商联负责解释。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营企业现代治理专家服务团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4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民营企业现代治理专家服务团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
【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