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专门法律,是构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框架的基础性法律、综合性立法,也是一部富有特色的经济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引发了民营经济人士的热烈反响。
一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今年2月17日,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承载着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与殷切关怀,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构建起稳固的法治根基,这对民营企业来说,如同迷雾中的灯塔,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有力支持,让我们对民营企业的未来充满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两个毫不动摇”,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法治保障,给予我们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让我们彻底消除了顾虑,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企业建设发展中。
法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从制度层面稳定企业家信心,为长期发展注入“强心剂”,让市场环境更加公正有序,划定了各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为民营企业凭借自身实力和创新开拓市场提供了发展机会。
法律直击融资难、税费重、执法随意等痛点,有关投资融资促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条款,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宽了企业的投资方向和增长空间,让我们更有底气、更有动力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金昱元化工集团董事长,我深感责任重大,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指引,坚定发展信心,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以化工产业为主体,抢抓机遇,加快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加大创新力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积极发挥工商联副主席作用,助力更多民营企业轻装上阵、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