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全力落实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该厅对原有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App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整合修订,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通过服务补贴券的方式对中小微企业购买社会服务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据介绍,自2016年以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设立补贴券,已累计为2809家企业提供工业App、工业设计、技术创新、信息化等服务3302次,为企业节约服务支出成本3565万元,引导180多家工业企业应用504款工业App产品。此次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对补贴券的使用对象及范围、标准与限额、签约服务机构的确定、申领与结算、使用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是指财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购买签约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给予补贴的凭证,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专项用于企业购买约定的服务事项,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补贴券的申领、发放、使用等工作通过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平台全流程实施,使用企业限于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内的中小微企业。
“此举旨在进一步扩大服务补贴券使用范围和受益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合力降低企业购买服务成本。”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不断加大补贴券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补贴券贴近企业服务需求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优质服务机构,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解决中小微企业实际困难。(记者 丁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