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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

2020-05-06-00

  4月22日上午,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进行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完善依法平等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实现“六保”,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精准的司法保障和有力的法律服务。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贺荣、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出席会议。刘贵祥、鲁勇分别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高云龙表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复工复产。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做出重要部署。他指出,挑战越是严峻、形势越是复杂,越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工商联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紧扣“两个健康”,以有力的工作举措和有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秩序。

  高云龙指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复工复产、恢复秩序,法治保障、法律服务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就深化法治建设、法律服务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工商联和人民法院通力合作、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完善联系机制,推动层层联动,不断推出新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民企建设、探索依法维权服务经验、开拓部际协调联动领域,努力把法治保障、法律服务贯穿于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秩序、化解纠纷、排查风险全过程,强化平等保护、公正司法、依法维权、法治民企建设,大力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周强表示,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更加重视和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开放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周强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决防止将民事案件办成刑事案件,将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要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司法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执行、合同违约、企业用工等案件,为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全国工商联工作联系机制,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徐乐江表示,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多个指导意见和司法解释,着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赢得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好评。

  徐乐江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法治理念、底线思维,以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助力“六保”工作,助推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秩序,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克服疫情冲击和经营困难。全力推动双方协商会商成果转化,深化联系沟通机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涉法涉诉风险研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协调联动等工作。推动“网上工商联”与“智慧法院”对接,努力实现信息共享、网上联动。全力配合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实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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